同時,指出符合資格的個人辦中醫診所,只需向當地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
中醫診所是指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,運用中藥和針灸、拔罐、推拿等非藥物療法開展診療服務,以及中藥調劑、湯劑煎煮等中藥藥事服務的診所,中醫藥治療率100%。
一、人員
(一)至少有1名執業醫師,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. 具有中醫類別《醫師資格證書》并經注冊后在醫療、預防、保健機構中執業滿3年,身體健康;
2. 具有《中醫(專長)醫師資格證書》,經注冊依法執業,身體健康。
(二)開展中藥飲片調劑活動的,至少有1名具備資質的中藥技術人員。
(一)房屋相對獨立;
(二)診療區域布局合理,符合衛生學布局與流程;
(三)至少設置候診區、就診區;
(四)面積滿足功能需要,并應當根據開展的診療范圍不同具備下列條件:
1. 開展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調劑服務的,服務區域應當相對獨立;
2. 開展中醫非藥物療法的,應當設置獨立的治療室。
(一)基本設備:診桌、診椅、脈枕、紫外線消毒設備、污物桶等;
(二)有與開展診療范圍相適應的其他設備(包括中醫診療設備)。